目前的工作有很多機會跟其他商家合作,談一些共同企劃或優惠,基本上只要工作內容牽涉超過雙方,就很容易把自己搞的像夾心餅乾,弄的裡外不是人的情況,特別是面對一個以上性質很相近的不同廠商時,但辦活動優惠當然是越多越好,因為優惠越多業績可能就會越好,只好隨便撒一把網,有的沒的打一缸子,廠商不管大小我都收,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間。廠商一多大家就開始爭寵,搶錢搶版搶曝光,廠商有大有小,優惠有好有壞,有時真的很難顧到每個合作商家的感受,有時難免顧此失彼,安撫了這個得罪了那個。可是這些廠商對業績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少了一邊都會痛,這時就巴不得自己是個雙面膠帶,這樣不管哪一面,都可以有交代。
其實我覺得異業合作跟嫁女兒娶媳婦是一個道理,通常要門當戶對才有可能結合,那種青蛙變王子或麻雀變鳳凰這種事在異業合作上比現實生活上更少看見,因為結婚還有可能看感情,兩個人愛的濃烈還有可能私奔出走,在商言商賠本生意沒人要做,兩邊要商業合作雙方多少都要有利可圖,除非有一些人情或是特殊關係,像母公司拉抬關係企業之類的這種外力介入,否則兩邊實力差太多通常都會破局。可是門當戶對又會產生一個矛盾,就跟大部分的家長都覺得自家兒子女兒優秀的不得了,這們親事根本就是對方賺到;大部分的商家也都會覺得自己家的先天優勢好的不得了,是別人來高攀他做生意,即使大部分的合作案雙方都是有利可圖才會成局,大家都有互相幫對方加到分,事實常事與願違,其實我對擺姿態這種事很不以為然,異業合作或結婚都是一樣的,要嫌就不要合,既然聯合已經成定局,要想辦法把效益最大化,這樣兩邊都有賺,一直在那吹捧自己實在很讓人受不了。
另外異業合作的細節其實很像結婚典禮阿,結婚要禮要聘,異業合作要錢要資源,什麼你出多少錢我出多少力,什麼要你做什麼要我處理,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就像婚前協議書,唯一不同的是結婚只能跟一個人結,異業合作就不一定了,雖然理論上做人不能劈腿,談生意講誠信當然更不可以,但業績面前人人平等,管你什麼各路英雄好漢,業績不好時照樣要低頭抱大腿捧XX,最近景氣不好社會上競爭又這麼激烈,什麼理想抱負跟做人原則,都應該適時的為了業績稍微調整一下,所以一口氣一拖N的跟很多廠商合作,也就見怪不怪,不過幾次下來觀察發現,談生意要劈腿也是有一些know how的,不是人人有那本事,首先就是要搞清楚合作時對方到底圖你什麼,一般來說,大的廠商自己就非常會賺了,合作常常都是為了要沽名釣譽,或是一些特別的噱頭;小的廠商因為口袋比較淺,常常需要的是實質的贊助,教科書裡的專有名詞管這叫金援外交,經過了半年多的觀察,我生了一句名言,老大老二爭名份,老三老四爭財產,指的就是大廠爭名小廠爭利的情況。
再來,劈腿有一點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要避免讓對方知道你偷人,不過現在開放市場常常都紙包不住火,沒關係退而求其次,那就最好不要讓自己的手心跟手背,知道你給了對方什麼好處,免得彼此間擺不平,每個都來跟你吵鬧那降就真的吃不消,所以當廠商在打聽時,一定要 把持住一問三不知,聖經上有句話說,右手做的事不可以讓左手知道,一拖N大概就需要這麼高的保密層級。另外有些人根本不在乎你是不是只跟他一個合作,他要的是跟別人與眾不同的定位,這種通常難搞到爆,因為非實質的東西很難量化,幾乎不可能做到讓人滿意,超級吃力不討好,做的要死換來對方一句:你到底把我們當什麼…之類的話,我還沒真的碰到,但要是碰上了,身為一個關心時事的台灣人,我應該會用國家最高領導人的那句:我把你當人看,希望多少可以平息他的怒氣(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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