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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我一直覺得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台灣吃的東西風情萬種,讓人為食變成癡情種,前陣子新聞一直在報,正港台灣珍奶進攻英國,我還覺得英國人真落伍,這麼優的東西竟然現在才引進。我也常身體力行去到處吃美食,不過吃這麼多好吃的不會狂發胖嗎?畢竟吃美食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我當然也怕自己吃下去的東西消化完後就在身上甩不掉,這真是個兩難。食,我所欲也;瘦,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瘦而取食者也。說穿了吃多了不起就是胖一點,頂多也只是醜不會死人,但為不吃可是會鬧出人命的,外國一大堆瘦到死的模特兒大家要引以為戒,所以該吃的不能省,只能靠愛惜自己的食量來想辦法取得食瘦間的平衡,不好吃的東西或者已經覺得吃不下了,就絕不硬塞。

永康街超好吃法式甜點

但說到美食,其實我對美食的定義非常模糊,我覺得貴的東西不一定就是好吃的東西,當然也不是說我非高級品不吃,我沒那麼高貴,或是吃東西一定要有賺到才行,我沒那麼貪小便宜,比來比去其實我看重的是CP值跟情境,所謂CP值就是這食物花了你多少錢,有沒有讓你覺得有這個價值,這邊就產生了一個弔詭的地方,價錢越低的東西可能往往讓你覺得CP值越高,就像夜市在賣的牛排,就算他是組合牛肉筋還很多也沒有特別嫩,但是想到他濃湯沙拉飲料吃到飽,還有鐵板麵跟甜點,這一大堆東西你覺得值三百但最後你只要付一百五,馬上就覺得他有夠超值;像是一些高級牛排店,雖然主餐前也是有前菜/沙拉/湯,飯後也是給你甜點飲料,就算這頓飯好吃到你覺得牛排在你的舌尖跳舞,但一看到帳單快三千塊還要加一成,滿足了自己的胃,錢包卻在那高唱「爽到你艱苦到我」,你可能就覺得這一頓吃的有點冤枉。好的美食要讓你花錢花得有那個價值,最好讓你覺得物超所值,吃起來才甘願。

路邊平價美食

情境則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東西,講的是你吃到美食的當下,你的狀態跟感覺,情境可以嚴重左右人的感覺,就好像在外島當兵當了一年,路上隨便看到一個中年婦女都覺得她傾國傾城,晚上不想著她都睡不著覺,這就是情境造美人,當然情境也可以成就美食,高級餐廳的一頓飯有時比不上夜裡肚子餓時的那一碗泡麵,舉個例子來說,之前在美國Long Stay了兩個月,除了記著有live band的鄉村餐廳、有熱Tortilla的花園墨西哥菜,我更記得在又冷又無聊的UIUC,跟國中同學蹲在廚房喝的那一碗康寶濃湯;記得自己連續在外面飄浪旅行十天之後,又餓又累出現在二哥家時,嫂子下的那一盤水餃(邊回想邊哼嫂子包餃子那首詩),這些情境美食之所以令人難忘,吃東西時那種激動的心情是絕對大於食物本身的味道的。

光點的焦糖香蕉 

回台灣後也跑了台灣很多鄉鎮,吃了很多地方的小吃,我覺得很多台灣美食都是一時之選,不要說跟日本韓國香港這種鄰近的亞洲國家比,就算格局放大到跟很多歐美國家比,台灣好吃的東西一點都不遜色,加上親民的價格整個是大贏,看到台灣觀光局打的廣告,主軸是Taiwan Will Touch Your Heart,除了台灣本身的美景跟活力之外,美食應該也是很重要的一張愛玲在色戒裡寫到「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我覺得「到旅人心裡的路通過食道」,要抓住一個人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跟擒賊先擒王是一個道理,台灣有許多吃過會懷念,沒吃會想念的美食,隨便舉個例子像是鹹酥雞,之前在洛杉磯留學的那兩年,鹹酥雞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晚上,飄過我的腦海,只恨路途遙遠店又關的早,不然我巴不得馬上去台灣小吃店一解鄉愁,即使到現在,想到那個口感、九層塔的味道、那油滋滋的肉香,鹹酥雞還是讓我不時會有想殺去買來吃的衝動,之前還有人為了吃鹹酥雞上Motel開房間,就知道他多麼的吸引人,但米其林居然沒放,害我深深懷疑他的公信力(我要組一個「支持鹹酥加入米其林三星自救會」)。試想如果每個來台灣旅行的人,都能深受美食+美景這般Touch your Heart,我相信很多人會一來再來。

鹹油超不健康也要吃的甕窯雞 

寫了這麼多,我真的是一個非常愛吃的人,看我的遊記放了那麼多在地小吃的照片,這一點應該無庸置疑,但愛吃歸愛吃,有必要一直這樣波文出來刺激大家嗎?俗話說的好,寫而不吃則惘;吃而不寫則怠,意思就是說光寫美食文章卻沒有親身去吃,那寫出來的東西自己都會覺得霧殺殺很迷惘;要是吃好沒有到相報,吃壞沒有放警告,那就是我怠忽職守,沒有做到一個專業食客應盡的義務,我好歹曾經也是Food版名人,我除了以文會友,同時也想以食會友,加上圖文並茂才是真正上道,所以大家就不要怪我發文炫耀,搞的大家越看越餓。

超好吃的蛋糕!我的最愛

P.S.1 哪天觀光局要是辦台灣旅遊徵文大賽,請大家告訴我,我一定投稿參加

P.S.2 我他媽有個美食大罩門,就是我對海鮮過敏,果然上帝是公平的,沒有人樣樣好,天天過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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