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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好友是檢察官,遇過一些妨礙家庭案件,案件裡的小三都漂亮、氣質優雅,還有雙水汪汪的大眼睛,講話時含著眼淚,輕聲細語,無一例外,誰看誰憐惜。讓我想起很多年以前看「長假」,女主角的男友離開她選擇了另一人,原因居然是因為「她很脆弱、很需要我,而妳生存力旺盛,所以沒有我你一樣可以活」,到現在想起來仍然覺得義憤填膺,難道那些堅強勇敢的人就活該被拋棄?什麼時候獨立、幹練變成愛情裡的反指標?還是那種被需要的感覺讓人確認了自己在愛情裡的價值,所以「沒有你我會死」是最好的催情劑,喚醒了女人的母愛和男人的英雄主義, 於是搞到每個女人像林黛玉似的,而每個男人從Mama’s Boy變成 Lover’s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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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這樣的事件還在不斷上演,人家說為母則強,其實不用到生小孩,結了婚因為兩人角色的改變,負擔變多責任加重,彼此間的愛情因為家庭和婚姻而逐漸消耗,於是雙方的人生開始乾涸、平淡無味,外貌、靈性和才氣也開始隕落,就算是仙女吃多了凡間煙火,也是會變成凡人,這豈是誰的過錯?生活磨人,男的女的都一樣,當你發現身邊的人不再可愛,變成凡夫俗子或是庸脂俗粉,追根究底罪魁禍首多半是自己看著不再美好的另一半,我想你會變成這樣都是我害的過不了神仙般愜意的生活,就不能肖想對方一直美若天仙、潘安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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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戀愛裡的被需要感」這件事上,沒你我會死,這種話當然是謊言,沒有誰沒了誰就不能活!可是沒有你我會不會死?沒有你我當然會死,沒有你我的心會死。當我們失去了重要的人,我們的心、回憶和靈魂一定有一部分,隨之凋零永不復返。日子還是要過,我們的肉身仍然在世間繼續修行,可是我們不完整,再也不能完整。既然人心是肉做的,受了傷一定會痛、會留疤,所以就算表面上看起來沒事,也不要隨意傷害在乎你的人,不要再用「他沒有我會死」這種爛藉口來做為選擇愛情的理由,「沒你我會死」是假的,「沒我你也能活好好的」也是假的,只有失去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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