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個軍人順理成章成了軍眷,所以開始對於這個行業有了多一些了解,因為職缺輪調或是值班,他們常常會被派去駐在外地(說外地是好聽了點,總之就是你不會想去上班或是去了也沒有班可上的地方),或工作放假時間和正常週休二日不太一樣,身為他們的另一半,不想要自己一人獨守空閨,就是要嫁雞隨雞的跟著到處調,也因為這樣,這些太太們就不太可能選擇需要朝九晚五固定上班的職業,多半是家管或是自由工作者,相較之下,在台北打拚的我就顯得奮發向上,相當有出息。
但人終究是怠惰的動物,奮鬥久了偶爾也想偷懶,每天朝九晚六工作很累,夜深人靜自己一個人躺在床上翻來翻去時,或是工作量很大做到火氣都上來時,我也會想著「乾脆工作辭一辭專心做軍眷好了,不用每天早起上班,不用每天解決待辦事項小山,不用一直趕案子的進度,更不用和老公分隔兩地」,於是我用試探性的口吻,想知道要是自己也變成家管,剩他一個辛苦賺錢時他會如何反應。
托:如果我有點不想像現在這麼有出息,辭職回家當米蟲,你會養我嗎?
良:當然會阿!我還會每個月給你零用錢花。
托:真的嗎?那你每個月會給我多少零用錢?(喜吱吱的以為自己嫁對了)
良:(在腦中盤算了一下)兩萬塊吧!
托:這麼棒~你自己說的,到時不要賴帳喔!(閒在家可以領兩萬,那我是為什麼要出來拋頭露臉勞心勞力阿!聰明人就應該立馬辭職回家吃良人)
良:好阿,可是你要跟我一起調來調去,而且兩萬是含住宿跟所有家用喔!
托:我就知道有詐!降算一算兩萬塊很少ㄟ,扣掉住宿和水電,連吃飯都不夠!(有點怒起來了)
良:放心~我不會讓你沒飯吃的
托:那怎麼辦呢?(再次燃起希望)
良:你可以吃部隊裡的伙食,煮那麼多但都很難吃,根本吃不完,你想要還可以包回家。
托:…………(我一度好傻好天真的以為他要加錢,看來我想太多了,而且部隊裡的伙食應該只比廚餘好一些,並沒有很想吃)
良:我平常上班你一個人在家應該會很無聊,吃部隊裡的你就不用開伙,省錢又省時
托:那我沒事在家要幹嘛?連要出門都沒有錢可以用!(希望再次喚起他的良心)
良:你可以洗衣服、整理房子,以後有小孩了你也可以帶
托:哪來的小孩,我都要吃部隊伙食了哪有錢生小孩(好!我確定良人沒有良心,不該問的,越問越火)
良:所以以後我們的生活裡就沒有上餐廳吃飯、買新衣新鞋、和出國去玩這些事了,要省一點才可以。
托:媽的爛死了,這種生活誰要阿!(完全放棄)
我徹底打消當家庭主婦的念頭,這故事告訴我們,女人還是要經濟獨立,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花起來最痛快的,還是自己努力賺來的錢。於是婚後至今,我仍然是一個人認份的在台北打拼,只要是上班日,不管良人在不在,一律睡娘家,良人回來碰上週末不用上班,則上演婆家就是你家,整體而言跟走婚差不多,過著五天類單身,兩天有良人,賺錢自己來,心安又自在,這種「有出息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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