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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婚後,除了有些事萬年不變,有些改變絕對不只是配偶欄多了個名字這麼簡單,先是住吧,我大部分的時候都住在娘家,跟結婚前沒兩樣,不過每到良人回來的週末,還是要上演「婆家就是你家」,良人住在中永和,對一個正港天龍人來說,只要跨過淡水河或新店溪,基本上就是化外之地,結婚住到現在人家問起,除了地址會背之外,不太講的清楚婆家到底在哪,雖然婆家也是我的居住地,我根本不知道週末自己身在何處,中永和路又錯綜複雜,帶出門沒有人跟著就會搞丟,不過路癡歸路癡,雙和美食倒是吃了一大堆,以前從來沒有去過的樂華夜市現在逛到爛,而且離開天龍國有些東西真的有便宜一些,每次以為自己撿到便宜,喜吱吱的跟也住中永和的同事分享,他們就會用狐疑的眼神看著我,一副「不是本來就該這麼便宜」的臉,深刻襯托出我的台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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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大家都知道我有個威猛的老媽,婚後老媽還是一樣要顧,只是我現在言必稱婆婆,不是自己的媽卻也還是媽,自然要多用點心,已婚的同事不停跟我分享「良好的婆媳關係是婚姻成功的基石」,這種金玉良言一定要趕快記起來,於是我在團購美食時,會多訂一份寄到婆家;買母親節禮物給自己老媽時,也要買給婆婆;豪雨來放大假,一定要趕快打電話跟她請安,我婆婆也算走在時代尖端,人很好相處規矩也不多,除了有時太時尚會拿出緊身虎紋子彈內褲和豹紋床單給我嚇的我很驚以外,不會挑剔我好吃懶做,千幸萬幸;良人對我老媽也是相當殷勤,好到我覺得我娘被寵出女婿戀愛症,我媽除了三不五時傳簡訊給我良人,叫他自己在外面要多小心多注意,還一直期待我良人帶她到處去玩,自己女婿在花蓮上班,招待她去花蓮玩一下,這還說的過去,但我去歐洲蜜月完後,老媽開始期待我良人也帶她去歐洲玩,逼的我只好告訴自己娘親「歐洲你要他帶你去,只要他有假那當然沒問題,反正本來就是自費行程」,害我娘聽完邊嘆氣邊怨生我這個女兒靠不住,連女兒的老公都不能期待,我只能殘酷的告訴她「當然不行,自己老公都叫不動了怎麼還能期待別人老公呢?」,只能說他口碑做的太成功了,讓我難搞的娘親眉開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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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上,有人說結婚的好處就是有法律幫你掛保證,我不這麼認為,很多人都以為,婚姻就是愛情最好的保障,其實只有愛情才能保障愛情結婚甚至不能給你合法性交的權利,它只是使你和配偶以外的人性交不合法,所以說穿了,婚姻不過是一只證書,紙老虎似的讓你在第三者入侵時嚇嚇對方,既然結婚不能給我們什麼保證,我們已經不是情侶,很多不愉快不能靠熱戀激情來做掩護,以為事過境遷忘了就沒事,良人平常上班時又不在我身邊,婚後我們必須花更多時間在溝通和經營上,而且因為已經結婚了,分開就不是一個意見不合時應該考慮的選項,吵架的最高指導原則,從「吵到分出勝負」,變成「在不影響雙方感情下盡快解決問題」,這樣說起來好像太現實、不浪漫,我倒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好,只靠風花雪月要維持個四、五十年,未免也太困難了點,踏實有踏實的好處,結婚到現在短短幾個月,我覺得我們感情比婚前好,我喜歡週末很簡單的和良人一起吃飯散步,雖然少了點約會時飄飄然的夢幻,但該有的噓寒問暖也沒少過,就是一般的生活也平淡得很幸福,我很喜歡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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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改變包括,手機的來電顯示要改,良人不准我只是很普通的放他名字,因為「這樣誰都可以用不能顯示出我們關係不同」,降講好像也有道理,只是想起自己的電話上出現「老公來電」這幾個字,我就覺得的很怪,只好先暫時想個別的放;良人來我家時,可以有一些特權,包括在房間可以關門,因為我娘很保守,覺得女兒還沒出嫁,如果有男生來家裡,兩個人在房間裡門又沒有「完全敞開」的話,傳出去有辱門風(是說為什麼會傳出去?),一定要等到結婚後在房間才可以關門;講話時,可以毫無禁忌,反正都已經是人妻了,也不需要留什麼給人家探聽(反正本來也就沒剩多少),話題廣度立刻提升,可以加入辦公室人妻團討論串,還有人要我在部落格開個夫妻專區,分享「閨房生活智慧王」之類的實用小資訊,包括月經來要怎麼親熱,以及各牌保險套比較,這個目前還沒有計劃,請大家稍安勿躁;出門旅行,身邊有個人可以靠,我不太坐的住,現在有良人,交通工具坐太久可以哀個兩聲討拍拍,更放肆還可以把腳直接架到他腿上,加上他工作的關係,我還可以三不五時去花蓮,享受一下好山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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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那些應該都還算的上是結婚的好處,如果硬要說有什麼缺點,應該就是結婚後離開了找對象、約會這種「人肉市場」,一口氣放太鬆,整個體重大失控,人家說結婚是人生的另一個開始,可能也包含腰圍和體重吧!自己下半身胖個不停不說,連良人都跟著幸福肥,褲子開始緊到扣不上,為了宣示我不在意他腰圍變大,還特地在美國網路買了大一腰的褲子託友人帶回來,結果貨都還沒到台灣,肚子一眠大一吋,又大了一號,看著良人沮喪的望褲興嘆,我只能拍拍他、抱抱他說「被我搞大了肚子也沒關係,我會負責的」,時代已經不同了,不是只有男生才可以搞大女生肚子、才需要給人家交代,誰叫我一向提倡男女平等,我只好自己身先士卒的嫁給他以示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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